員工關係與福利
員工關係與福利,是濾能「ESG行動方案」中「社會共融」的一環,也是信任與支持的系統。我們非常重視員工的工作滿意度、溝通效率及勞資合作,透過尊重員工權益並營造安全與公平的工作環境,我們認為可以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及生產力、有助於達成公司的營運目標,並強化員工與企業間的長期合作。
人權政策
濾能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保障全體員工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與相關權益,遵循本國勞動法規及參考國際人權公約,制定本公司人權制度與政策,杜絕任何侵害或違反人權之行為,以充分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,促進公司與社會正向發展。
01 禁用童工
為保護未成年人之身心健康,公司禁止雇用未滿 16 歲之人士從事工作。相關人員於招募甄選之篩選履歷表等初步階段,便須依據履歷、畢業年度等相關訊息,進行年齡之辨識,篩選應徵者。
02 禁止強迫勞動
尊重勞工自由,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。勞工的工時是由勞資雙方協商之約定為原則,公司依法令與營運狀況,安排出勤時段、排班、排休與休息時間。
03 協助維持身心健康與工作生活平衡
公司致力打造一個健康樂活的職場環境,除了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外,定期辦理健康檢查、舉辦團體康樂活動,提供社團經費補助與休閒娛樂設施,期許每一位同仁樂在工作、享受生活。
04 反歧視
為確保人員的工作機會平等,杜絕任何形式的歧視行為,不論僱用、薪資、訓練、晉升、資源分配等各方面,不因國籍、種族、性別、宗教、政治、或社會出身、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。公司秉持以能力及貢獻為衡量指標,確保所有員工的權利及機會均等。
員工關係與福利
濾能員工福利事項之舉辦,由公司與福委會相互辦理,公司福利事項辦理單位為人力資源部門,活動預算之編列按內部辦法審核與執行,而福委會福利事項辦理單位為各部門所推派福利委員,依法規定向勞動局年度申報預算規劃,並於年底報備執行情況,透過公司與員工們共同規畫執行創造更優質的福利政策。
運動企業
為使同仁工作之餘亦顧及身心健康,濾能自 2022 年起規畫系列運動課程、並與據點鄰近健身中心合作,鼓勵同仁培養運動習慣,同時響應體育署運動企業認證號召,於2022 年 06 月辦理運動文化相關活動,以期累積公司運動文化及成果、進行運動企業之申請;截至年底前濾能計辦理活動 9 場次、達 328 人次參與。
身心與工作平衡假
除勞動法令規定之假別外,額外提供員工濾能專屬特有假別,包括『身心與工作平衡假』,希望同仁在工作與身心健康間取得平衡,特別提供每位同仁在勞動法令規範外特有之3天至5天有薪假,別員工得依照特別休假規範進行此假別申請。
育嬰假
為鼓勵同仁生育,濾能提供每胎15,000元之高生育獎金,並依法規提供育嬰留停政策,2020~2022 年申請產假、陪產假之同仁計 8 人,實際使用育嬰假人數 2 人,分別預計2023、2024 年返回職場。
員工退休制度
為安定員工退休後的生活,本公司配合法令規定,按月為新進員工及選擇適用新制退休金條例之原有員工,提繳每月工資6%至勞保局退休金個人帳戶。
勞退舊制/新制比較表請詳下
退休金制度 | 舊制 | 新制 |
適用法源 | 勞動基準法 | 勞工退休金條例 |
如何提撥 | 本公司無舊制的實行 | 員工每月薪資6% |
提撥金額 | 111年為4,309仟元 |
退休條件
退休可分為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,各項標準如下:
自請退休之條件
1.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。
2.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。
3.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。
強制退休之標準
1. 年滿六十五歲者。
2.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。
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,對於擔任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,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。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。